Sunday, February 25, 2007

殺了一隻模仿鳥

TO KILL A MOCKINGBIRD
很久沒有真正在讀書,前幾年公司的部門主管搞了個讀書會,並要求我們要上台簡報,雖然讀的書是和工作有關,但是有壓力讀的就不愉快了。而學校的教科書呢?對我而言,那也只是在虛應一應故事罷了。真正的閱讀應該是出自我的自發,並且讀後的感覺可以感動我很久,甚至好幾年。

我挑書通常都會看一下序或是導讀。不然也要看看推薦的人是否喜歡。而且我喜歡看自己買的書,喜歡擁有,也許是佔有慾吧,所以其實我很少去圖書館借書,因為,它‧不‧是‧我‧的….

這次我買了哈波.李(Harper Lee)的《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以及九把刀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梅崗城故事》是一本經典小說,也被翻拍成經典電影;無論是小說還是電影,在網路上能夠找到的簡單介紹,絕大部份都說「這是一個關於南方小鎮中的白人律師為黑人辯護的故事」。但因為有李家同教授、洪蘭教授,以及莊永明的加持與推荐,更酷的是本書的自序:『模仿鳥用不著導讀吧。作為讀者,我不喜歡導讀。至於小說,我認為需要導讀的是去世已久的作者和塵封多年現在重印的作品。本書至今三十三年,一直在出版,我也還活著,雖然無聲無息。導讀妨礙閱讀之樂,扼殺參與的喜悅,摧殘好奇心。導讀唯一的好處是:有時候不用急於吃藥。模仿鳥還在說它該說的,沒有序文,它已經問世這麼些年了。
哈波‧李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二日』

所以我買了來看看。

先節錄遠流出版的介紹大綱:

發生在梅岡城的故事,如今已經成為一則傳奇……

在這全美最有名的南方小鎮上,每戶人家的門都不上鎖,鎮上唯一的總機小姐只要聽見聲音就知道打電話的是誰。大家做什麼事都慢慢來,沒什麼好急的,反正也沒哪兒好去,而六歲的思葛.芬鵸和她哥哥杰姆,以及鄰居荻兒最大的樂趣,就是想辦法把躲在隔壁老屋的阿布引出來。阿布自從年少做錯一件荒唐事之後,二十年來不曾再出門。

但是當思葛和杰姆的律師父親答應幫一位黑人辯護以後,他們瞬間成為全鎮的公敵。這些善良而堅信上帝的好人,明知道被告湯姆並沒有強暴白人女孩,卻仍然決定判他有罪……

我覺得故事可分為兩大塊,一是關於小孩子們對於充滿恐怖傳說的芮德‧阿布的描寫,二則是作者的父親(亞惕)爲黑人辯護事件所發生的種種現實。

也許很多人都會認為又只是一本關於美國種族歧視的故事罷了。其實我看完之後,倒不覺得他僅僅只是在講關於社會正義、關於族群與階級產生的對立。反倒是作者的父親對於他們的教養方式較令我感到興趣。亞惕教導他的小孩思葛和杰姆如何處理鄰居阿布的態度,在尊重個人的隱私之下如何滿足小孩子的好奇心,以及城鎮的人們對於父親幫黑人辯護的種種態度甚或譏諷教導如何應對與尊重彼此的意見。也許是我也有小孩的關係所以我會特別注意這方面的細節描述吧!

『…罵人說髒字眼兒是所有孩子們必經的階段,等他們懂事了,知道用這種方式引來的注意並不好,自然就不會再說了,但好奇心卻需要被滿足。往後幾個月,思葛需要學著用腦筋,而且得趕緊學。……有時,她需要的就是協助

挺佩服書中亞惕教導思葛和杰姆的方式,不知道我有沒有辦法也那樣教導我的小孩~~

延伸閱讀:博客來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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