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07

結束了

人生的另一個階段,我已走過。

結束了。

Ending沒想像中困難,難的是這一段日子的煎熬.....

但是,畢竟 結‧束‧了



Friday, July 20, 2007

我在台北最大的天空下

這幾天因為收到以前的同學寄來那時高一的啦啦隊比賽照片,雖然沒照到我(還是我已認不出自己?!),但是看到其他的同學開朗的笑容,彷彿把我拉回二十年前的附中校園,那一片台北最大的天空~~真的真的,文字無法表達我體內血液的賁張狀況,真希望下次不要錯過附中的盛會。只是,那時我可能更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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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二十年前的照片了,照片中的同學應該都已經像我一樣成家立業了吧?!

今年無法出席學校的六十週年校慶,只好看看艾瑪的網誌緬懷過去的黃金歲月~~
那一夜我們作同一個附中的夢


Wednesday, July 18, 2007

Not to need anything from anyone

Shane
The L Word 第二季裡面,
Veronica Bloom 曾問 Shane:

“Why do people always let you down?
   No matter how much you've done for them.
   Don't you find that to be true?”
 
Shane 回答她:
“That's why I try not to need anything from an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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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onica Bloom:
「為什麼人們總是會讓你失望?
   不管你為他們付出多少。
   你不覺得那是事實嗎?」
 
Shane:
「那就是為什麼我從不期望從任何人那裏得到什麼。」

(轉貼)前男友的婚禮

利用快下班的時間,貼一篇好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下....

前男友的婚禮
 
三十分鐘前,我都還在懷疑我的決定。
 
來參加前男友的婚禮,是需要相當大的勇氣的,尤其是經過這幾年胖了超過十五公斤的我。


不過,在仔細的思考過我當初與他的交往情形(沒見過他爸媽,沒認識幾個他朋友)後,我還是願意假裝大方的將自己打扮的美美走進這個會場。
 
約十年前剛出社會時和他交往了一年,其實沒什麼爭吵,除了他最後不清不楚的分手原因之外,他實在算是個很棒的男朋友。
 
婚禮本身沒什麼特別,按照最近幾年台灣的慣例,婚禮前先播放男女雙方的成長照片(有小部分照片我看過),然後開始播放婚紗照,這一切,都讓我覺得索然無味,一直到司儀宣佈了今晚的特別遊戲規則。
 
「我們今天為了讓新郎新娘能夠得到每一位特別的朋友的特別祝福,我們待會會請每一位被抽到的朋友上台說說,他與新郎或新娘的關係,並且說出一件與她們來往中最特別的事情──」
 
關係!?這下可好了,現場都是新郎認識的人,我斷不可能說自己是同事,或是小學或任何時期的同學,因為怎麼說都會被別人抓包,那,我要說我是他的前女友嗎?!
 
這時現場也起了騷動,不過不同於我的驚慌,大家似乎非常樂於這個遊戲。於是在晚宴的進行中,隨著不同的菜餚上桌的同時,也陸續的有許多不同關係的人走上台對新郎與新娘說出祝福的話。
 
我則是持續冷汗直流。我祈禱,希望晚宴結束之前,我沒被叫到名字,或是被叫到的話,我乾脆落跑算了。
 
上去說話的人,有人哭著祝福,有人搞笑的說著新郎的糗事,不過大抵都是些無關痛癢的話。
 
這時有個外型出色的女人上台了,臉上畫著合宜的妝,讓她的好肌膚看來更加出色,身上穿著優雅的禮服,襯托出她一身的好曲線。
 
她一開口,全場立刻安靜了下來。
 
「我是新郎的前妻。」女人平靜的吐出了這幾個字。
 
「新郎很好,是個好人,對我,對我家人,對身邊的朋友,都很好。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是,他最常對我說過的話,就是,他最喜歡的,是我的美麗。但我最覺得納悶的是,不到一年的婚姻生活,他便提出了離婚的要求,而我當初還是那麼的愛著他 …」
 
我心裡漸漸的浮出回憶,才想起十年前與我交往時,他的確提到了他剛離婚的這件事情,但我作夢都沒想到,前妻竟然是這麼美麗的女人。
 
雖然這位美女最後還是不免俗的恭喜了新郎,但全場的氣氛,卻充滿了竊竊私語的詭譎。
 
司儀為了沖淡這股尷尬味,趕緊抽出了另外一個來賓的名字,於是從台下走出了一位相當斯文的女性,俐落的短髮,感覺上就像是在外商公司服務的高級主管。
 
「我是Subrina,如果算得沒錯的話,我應該是新郎的前前女友…」
 
這下可好,我這下可真是又驚又喜。
 
看來坐在台下的緊張的人不只我一個,這下子我可一點都不害怕了。
 
不過這時候我倒是很好奇新郎的心情如何,於是我刻意的起身眺望主桌的新郎,卻依然是一副平靜,喜樂的表情。不過同時,我也瞧清楚了新娘的樣貌,比起前妻的美麗,和這位前女友的幹練,這位新娘子既使是穿上了婚紗,還是那麼的不起眼。
 
「我和新郎有過許多美好的回憶,不過我特別有印象的也是他對我常說的一句話-他最喜歡的是,是我的聰明。可是,我也不懂,為何當初他會想要和我分手…」
 
聽到這段話,全場幾乎都安靜不下來了,因為幾乎是同樣的模式,新郎與前妻離婚,與前前女友分手。那麼這段婚姻,還有辦法得到在場來賓的祝福嗎?
 
隨著這兩位女性的發言,我腦海中畫面,也像是飄回了十年前交往的過程。隱約中,我記得,他似乎也對我說過類似的話,但我一時卻想不起來…
 
「Maria陳!」恍惚之中聽到有人叫出我的名字,我也不自覺的站了起來。
 
「是!」我話一出口,就察覺叫我的人不是別人,而是司儀。我的本能反應將我之前想要用的拙劣手段,一股腦的都忘光了。
就在我尷尬的不知道要用什麼關係上來說話時,新郎忽然站了起來,走向台上。
 
「我想,我需要對我一路走來的幾段感情,做個說明。」新郎接下來說的話,卻讓全場人為之動容。
 
「十年前的第一次婚姻,我追求著美麗的人事物,我認為,找到美麗的另一半,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過,當我發現,美麗不是人生的最終目標時,我選擇離開, 並且謹慎的決定婚姻對象,不再輕易結婚。」
 
「當我與Subrina在一起時,我覺得她的事業能力與聰明才智可以幫助我許多方面,不過當我發現她的聰明讓我的生活感到壓力時, 我還是選擇離開。」
 
「在她之後,我覺得內涵與興趣相投才是我人生對象的選擇,於是我開始了與前女友Maria 的交往,不過當我發現自己罹患癌症時,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於是我再度選擇離開。」
 
「當我經歷了幾年的醫療之後,我覺得不離不棄才是我人生另一半最重要的條件, 不是美麗,不是聰明,不是內涵,於是,我選擇了我妻子…」

 
話說到此,台下的觀眾已經掌聲如雷,我看到就連剛才上台的前妻與前女友,也都露出了認同並且微笑的表情。
 
當前社會的婚姻能夠貧賤不離 病老不棄 堅持情義一生扶持的又有幾何?
祝福天下的眷屬都能情義綿延...

Sunday, July 08, 2007

Truth

Heart
『寧可因事實而傷感情,也不要因謊言而獲得安慰』
~《The Kite Runner》


(轉貼)紐約白天,巴黎黑夜

我在趕些什麼?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有名嗎?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

猶太墳
紐約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面向。紐約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紐約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場。


三十五歲之前,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畢業後迫不及待地去紐約工作。一做五年,快樂似神仙。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她是二十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豐富、方便。靠著地鐵和計程車,你可以穿越時間,前後各跑數百年。人類最新和最舊、最好和最壞的東西,紐約都看得見。

所以在紐約時,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白天,我在金融機構做事,一天十小時。晚上下了班,去NYU學電影,一坐四小時。在那二十多歲的年紀,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活著,就是要把自己榨乾,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內外翻轉過來。

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其實從小開始,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紐約生活,充滿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志。相信人要藉著不斷努力,克服萬難、打敗競爭。活著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權力與財富,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就是事業、事業、事業。

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方式,為了保持領先,每個人都在趕時間、搶資源。進了電梯,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那燈也亮了,偏偏還要再按幾下,彷彿這樣就可以快一點。出了公司,明明已經下班了,卻還要不停講手機,搖控每一個環節。在紐約,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甚至趕盡殺絕。在紐約,沒有壞人,只有失敗者。

台灣,是不是也變成這樣?

每一件事,都變成工作。上班當然是工作,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歡,臉上都殺氣騰騰,準備拚個你死我活。

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抗壓性和厚臉皮。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優越感和勢利眼。在紐約時我深信:能在這裡活下來的,都是可敬的對手。黯然離開的,統統是輸家。人生任何事,絕對要堅持到底。半途而廢的,必定有隱疾。在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來,帶著人定勝天的活力,跟著法蘭克辛納屈唱〈紐約‧紐約〉:「如果你能在紐約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是的,在紐約,現代的羅馬競技場,我要和別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這套想法,在我三十五歲以後,慢慢改變。

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是父親的過世。我父親一生奉公守法、與人為善。毫無不良嗜好,身體健康地像城堡。七十二歲時,他得了癌症、引發中風,經歷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錢、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用在紐約拚事業的精神照顧他。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最後他還是走了。父親逝世的那天,我的價值系統崩潰了。我一路走來引以為傲的「紐約精神」,沒想到這麼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職場。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才發現「資本主義」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上過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開放市場」、「公平競爭」。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敵人。職場上偉大的,未必會成功。成功的,有時很渺小。很多人一輩子為公司鞠躬盡瘁,最後得到一支紀念筆。那些捲款潛逃的,反而變成傳奇。

慢慢的,我體會到:世上有一種比「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高、更複雜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種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樂趣。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所無法解釋的。

我能在哪裡找到樂趣呢?我想過西藏、不丹、非洲、紐西蘭。然後,我注意到法國。

住紐約時,法國是嘲諷的對象。身為經濟、科技、和軍事強權的美國,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法國是沒落的貴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國人傲慢,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慵懶。動不動就罷工,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

搬回台灣後,普羅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法蘭西斯‧梅思的《美麗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在加州,時間像呼拉圈。我扭個不停,卻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提著一籃李子,逍遙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趕些什麼?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有名嗎?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
當我重新學習法國,我發現法國和美國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國人追求人定勝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國人講究和平共存,凡事順勢而為。紐約有很多一百層的摩天大樓,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蹟。紐約不斷創新,巴黎永遠有懷舊的氣息。巴黎人在咖啡廳聊天,紐約人在咖啡廳用電腦。紐約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紐約有鈔票,巴黎有蛋糕。

不論是政府或個人,法國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內之物」。就讓美國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調高利率、要發明新科技,都隨他去。法國人甘願偏安大西洋,抽菸、喝酒、看足球、搞時尚。當美國人忙出了胃潰瘍,法國人又吃了一罐鵝肝醬。

講到吃,法國有三百種起司、光是波爾多就有五十七個酒的產區。晚上六點朝咖啡廳門口一坐,一杯紅酒就可以聊三個小時。九點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隔天凌晨。他們在吃上所花的時間,跟我們上班時數一樣。但諷刺的是:他們沒有「All You Can Eat」。

吃很重要,但也要會挑時間,朋友介紹我去試一家法國餐廳,提醒我他們禮拜二、四晚上休息。「為什麼?」我問。他說:「因為主廚要回家看足球。」

聰明的主廚懂法律。法國法律規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時,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而美國人把加班當作自己有價值的表示,度假時還拿著手機回E-mail。法國人比美國人會玩。每年六月的巴黎音樂節,從午後到深夜,幾百場露天音樂會在各處同時舉行,人多到地鐵都暫停收費。每年十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徹夜營業到清晨七點。每年夏天,巴黎市政府在塞納河右岸布置了三段、總長一.八公里的人工海灘。細砂、吊床、躺椅、棕櫚樹,自然海灘有的景致這裡都有,讓沒有錢去海邊度假的民眾,也可以享受到海灘風光。

當然,法國這麼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從吃喝玩樂而來。美國人讀書,為了考證照。法國人讀書,為了搞情調。每年十月的讀書節,大城市的火車站內,民眾輪流上台朗誦詩句。書店營業到天明,整晚有現場演奏的樂曲。「美食書展」選在銅臭味最重的證券交易所舉辦。小鎮書展的書直接「長」在樹上,讀者必須爬到樹上,把書摘下來品嘗。

一直跟著美國走的台灣人,會心動嗎?

我心動了。十一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國朋友來接待我。臨走前我問他:「明天你要幹嘛?」
「我要去銀行。」
「然後呢?」我問。
「我不懂你的意思……」

對我來說,「去銀行」是吃完午飯後跑去辦的小事。對法國人來說,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國人總是專心而緩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這樣的生活,對美國或台灣人來說,實在是太頹廢了。的確也是。法國失業率接近10%,高稅率讓雇主寧願打烊休息,免得幫員工繳稅。巴黎鬧區紙醉金迷,但郊區的少數民族卻沒有工作機會。這些都是黑暗面,但對於每日被強光烤焦的台灣人,陰暗也許提供了喘息空間。生命的終點都一樣,有錢人的喪禮只是比較多人上香。不斷的追趕只是提前衝向謝幕,為什麼不把時間花在慢慢為生命暖場?你不需要一輩子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你可以偶爾伸伸懶腰、安步當車。

我從巴黎回來,台北並沒有改變。關了兩周的手機再度響起,一通電話找不到我的人會連續狂call十通。和朋友見面,他很關心地問我:「好了,你現在工作也辭了、歐洲也去了,接下來有什麼projects?」

「Projects」?多麼紐約的字眼。

我真想說:「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但我知道在熙來攘往的台北街頭,在不到四十歲的年紀,這樣說太矯情了。況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錢有閒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我仍熱愛工作、熱愛紐約,但已不用像二十歲時一樣亦步亦趨、寸步不離。

所以我說:「我還是會早起,白天努力寫作。但到了晚上,我想關掉手機。」

世界少了我,其實無所謂。但我少了我,還剩什麼?
他笑一笑:「你這是用紐約來過白天,用巴黎來過黑夜。」
唉,他講得真好!這應該是一個完美的妥協吧。也許有一天,我能創造自己的「白夜」,讓白天和黑夜融合在一起。但我還沒到那個境界。

「明天星期一,你要幹嘛?」他問。
「我要去銀行。」
「然後呢?」
我張大眼睛,停頓了一下。
「然後呢?」他追問。

「然後我會摩拳擦掌,認真地寫一篇文章。」

Thursday, July 05, 2007

Desire

Beer@阿里山
日子總是愈過愈複雜,慾望並沒有變大,只是滿足它的方式愈來愈難。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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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會老去,直到, 悔恨取代了夢想。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